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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项工程(一)市场主体培育工程1.做大做强服务业骨干企业,推动方大商贸有限公司、抚松万良人参市场
实施五项工程
(一)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1.做大做强服务业骨干企业,推动方大商贸有限公司、抚松万良人参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多元化向域外拓展,扶持吉林富德物流企业、白山矿业旅行社、长白旅游有限公司、长白山山货市场有限公司、吉林鑫德电子商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做大做强,扩大影响力,支持安广物流有限公司上市。(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等负责)
2.对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3.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服务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4.支持各类园区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创客空间、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5.扩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重点支持创业型和科技型服务业企业。(市财政局负责)
6.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和辅导。(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负责)
(二)品牌战略工程
1.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驰名商标、吉林省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和吉林省十大服务业名牌,并给予奖励,建立市、县二级《省著名商标发展储备库》。(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2.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市农委负责)
(三)融合工程
1.开展制造业服务化试点。(市工信局负责)
2.鼓励工业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优先认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发改委负责)
3.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开展科技指导、信息服务、物流配送、金融支持、专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支持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其农业用地性质可不改变。(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旅游局、市国土局等负责)
4.推动服务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吉林电子口岸、吉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我市服务贸易发展,做好服务贸易人才引进和基础知识培训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服务贸易有所突破。(市商务局负责)
5.支持“智慧医保”、“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等项目建设。(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6.推动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市工信局、市金融办等负责)
7.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积极参与“电商镇”、“电商村”评定工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四)环境建设工程
1.加快鹤大、辉白临高速公路和沈阳经白山至佳木斯客专建设,筹建白山支线机场,构建区域立体交通网络。(市交运局、市发改委等负责)
2.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供给。(市住建局负责)
3.推进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负责)
4.规范市场秩序。健全12312商务举报投拆网络,实现市、县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市商务局负责)
5.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力度。(市商务局、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等负责)
6.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7.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用考评和监督机制。(市金融办负责)
8.制定奖惩办法,引导服务业企业遵守信用承诺。(市金融办负责)
(五)项目推进工程
以旅游等九大行业为重点,认真筛选、包装、储备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协调推进,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重大项目的高效推进。“十三五”期间要举全市之力,加快实施173项重点服务业项目,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突破,推进白山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注:由于商标奖励政策不是一成不变,了解最新奖励信息请联系当地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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