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颗“荔枝”太火,两家卫视开抢了

来源:中细软集团汇总作者:未知 2019-11-2830644

自湖南卫视率先引进水果的概念自称“芒果台”之后,电视圈掀起了一阵水果化包装的新热潮。

自湖南卫视率先引进水果的概念自称“芒果台”之后,电视圈掀起了一阵水果化包装的新热潮。比如江西卫视因为台标的红色J字像辣椒而被称为"辣椒台",东方卫视被称作"番茄台",青海卫视自称为"青芒果"等等。

在水果化包装热潮中,有这样两家地方卫视在选择上“撞车”,选到了同一种水果“荔枝”,两家卫视都自称是荔枝台,真是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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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台所代表的是哪个卫视?

相信不少人或许会给出“江苏卫视”的答案。然而,广东卫视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布的《关于近期有人冒用我台“荔枝台”名义进行传播和经营活动的严正声明》,让人发现原来“荔枝台”另有其人。

这则声明中写道,『2014年,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官方网站被正式命名为“荔枝台”,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获得“荔枝台”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因此,广东台就“荔枝台”的商标归属进行维权。文中还提及“广东荔枝台传媒有限公司”并非广东台关联公司,未取得“荔枝台”商标授权许可,但没有把矛头明确指向其他广播电视台。

不仅是江苏台官方网站,其官方新闻客户端也被称作“荔枝新闻”,此外,一些栏目、版块都冠以“荔枝”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个观众为江苏卫视起的昵称已经得到了认可。

那么,为什么两个广播电视台都以“荔枝台”自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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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视先手布局

从2010年起,江苏卫视就启用了“荔枝台”的频道包装。目前,不仅其官网叫“荔枝网”,其网站下方的“荔枝视频”“荔枝新闻”等子栏目都与荔枝有关。同时,为了这些标识的合法性,江苏广播电台申请了各种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

在中国商标网上发布的新一期商标公告中可以看到,江苏广电公司申请的“荔枝台”“荔枝网络台”等商标已步入初审公告阶段。这些商标被申请注册在第35类与第41类与电视广告、娱乐等相关的商品上。

自 2014年4月至2019年,江苏卫视在相关类别上申请注册了193件,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包括第38类上的电视播放、无线电广播等服务。其中包括荔枝网、荔枝台、荔枝网络台等商标。单从数量上看,江苏卫视对于商标的前提布局的力度和意识都是比较到位的,这也体现了而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逐渐步入人们的视野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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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江苏卫视的商标布局之路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中国商标网上以“荔枝台”作关键字进行检索,共检索出25件商标。主要商标申请人中,除了江苏广电公司,广东广播电视台赫然出现在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广东卫视后手追赶

根据商标网信息显示,广东广播电视台,在江苏卫视申请注册带有“荔枝”字样商标的一个月后,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荔枝台”商标,此外,广东广播电视台还注册申请了“荔枝网”“荔枝财经”“荔枝直播”等商标。截至到目前,广东广播电视台共申请注册了40余件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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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上看,两家卫视是相差无几,但是各自申请的“荔枝台”商标都是情况各异,第35、38、41等核心类别的归属情况都各有不同,由此看来,从商标布局上是看不出两家卫视孰强孰弱。

一下子,出现了两个“荔枝网”,两个“荔枝台”,那么到底谁才是正宗的呢?谁能被商评委认可呢?

实际上,早在2014年,广东广播电视台上线官网“荔枝台”时就引起过争议。支持江苏卫视的网友认为名字应该是约定俗成、先到先得。而支持广东卫视的网友则认为江苏不产荔枝,并且广东台被官方正式使用的台标就是一颗荔枝,江苏台的台标只是形似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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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细软知识产权要给大家科普一下,正常情况下,荔枝因为是一个通用的名词,不具有显著性,是不能够被注册成商标的。但因为两家电视台注册的商标类别均和荔枝这一事物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这些荔枝相关的商标才可以通过审核的哦!同样的逻辑,举一个著名的例子,例如:天猫,就是属于阿里的非常具有识别性的动物型商标哦。所以,在构思属于自己的商标名时,可以往这些方向去构思。

荔枝FM参与争端

对于“荔枝台”的争议,不仅仅存在于广东卫视与江苏卫视之间,网络电台荔枝FM也曾卷入其中。

荔枝FM的运营主体公司荔支网络自2014年1月至今,共申请注册了230件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其中类别涵盖了第9类、38类、41类等多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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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FM于2016年曾对广东广播电视台名下的“荔枝台WWW.GDTV.CN及图”商标提起异议,该商标被指定使用在第41类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演出制作等服务上。

荔枝网络认为,争议商标与其拥有的“荔枝FM及图”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且,“荔枝FM及图”商标已被消费者广泛熟知,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广播电视台的注册行为具有主观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在2018年3月,商标局经复审后,认为仅凭荔支网络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荔枝FM及图”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前被相关公众所熟知。同时,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摄影、培训等服务与“荔枝FM及图”商标核定使用的口述听写机商品存在较大差别,关联性较弱。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不会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最终,商标局核准了广东广播电视台对“荔枝台WWW.GDTV.CN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

这里还有一个知识点需要提出来,就是国内商标注册,在商标名近似的情况下,如果两个商标注册的项目群组有很大的不相似的情况下,两个商标是都有可能被核准使用的,而广东台的“荔枝台”商标能够被核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围绕这一“荔枝”国内两大卫视似乎均不愿放手,而荔枝FM,在其中也一定会极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对于“荔枝”的使用这三方似乎仍然是“相敬如宾”的态度。

但是在争抢收视率及用户流量的时代,相信之后围绕着“荔枝”这一主题,一定还会有更多的故事发生。

对于江苏卫视和广东卫视的这场“荔枝”之争,你们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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