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陶”之美不容染指 淄博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作者:商标客整理 2013-12-061379

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淄川分局近日根据上级转办投诉函,依法对经营户吴某侵犯美陶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了查处。 今年8月2日,淄川分局接到上级转办函。函称广东

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淄川分局近日根据上级转办投诉函,依法对经营户吴某侵犯美陶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了查处。

今年8月2日,淄川分局接到上级转办函。函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美陶陶瓷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投诉,反映淄川区某陶瓷城一商铺侵犯其美陶注册商标专用权。淄川分局经过对该商铺调查,发现当事人吴某在经营瓷砖活动中,存在侵权嫌疑,并于8月29日立案调查。

经查,吴某自2005年以来,在淄川区从事磁砖经营,2013年年初开始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美陶时代”标识。该产品由当事人开发磁砖花色、提供包装箱设计,淄博某陶瓷厂负责瓷砖生产和包装,然后由当事人销售。该陶瓷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一组图形、汉字、字母组合标志中使用的汉字“美陶”,与投诉人所注册美陶商标在字形、读音上相同,在包装装潢上形成“美陶”醒目突出的标志效果,由此会让消费者误认为吴某经营的瓷砖产品来源与投诉人使用美陶注册商标的瓷砖产品有某种特定联系。

9月3日,淄川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仓库内发现使用上述包装箱的“美陶时代”瓷砖产品10460箱。该分局在取得相关証据后依法对当事人库存的2890箱内墙砖、66箱地砖及49个未使用的包装箱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经过进一步调查,淄川分局近日对吴某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包装箱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监督吴某对经营门店进行整改,替换店铺内外的所有侵权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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