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搜房网的商标争夺始末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作者:商标客整理 2014-02-181222

这是一起典型的商标争议案件,需要对历史事实做出公平的界定。一位独立第三方法律界人士表示,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争议的一方为公众公司,这意味着一部分公众

“这是一起典型的商标争议案件,需要对历史事实做出公平的界定。”一位独立第三方法律界人士表示,“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争议的一方为公众公司,这意味着一部分公众的利益也被牵扯其中。”

13日,搜房网总经理李忠拖着一只行李箱走进北京市高院,行李箱里装着他认为可以证明自己是“搜房”35类广告类商标拥有者的证据,在此之前,北京市一中院曾裁定李忠的商标申请行为属于恶意抢注。

与李忠对簿公堂的,是另一家无论知名度还是规模都更胜一筹的搜房网,后者于2010年登陆纽约交易所,目前市值接近400亿元人民币。

争议始末

争议的起因是2003年9月李忠为自己的网站申请“搜房”35类广告类注册商标(如果获准注册,李忠将可以在广告业务上使用“搜房”商标),然而在商标初审公示后,申请却遭到同样希望获得“搜房”35类广告类商标的上市公司搜房网的“阻击”——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两家搜房网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式商标争夺。

1999年正值互联网在中国兴起,李忠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他是最早一批房地产网站的试水者。1999年,李忠建立北京房地产行情互联网,并在该网站设立了名为“搜房”的频道。

“当时我们一方面为北京的开发商包括中远、冠城、华彬等建立官方网站,另一方面在自己的网站上推出‘按图搜房’服务,也就是将这些开发商开发的项目标注在地图上,用户点击地图上的项目就会链接到项目开发商的网站。”李忠告诉记者,这是其创立的搜房网最初的商业模式。

1999年至2001年,李忠陆续注册了“sofang.com”、“soufang.com”等域名,同时也注册了“搜房sofang”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6类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等服务,以及第38类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等服务、电信信息等服务上。

不过,当李忠于2003年9月为“搜房sofang”申请35类广告类商标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在2006年商标初审公示后,正在申请“搜房soufun”35类广告类商标的上市公司搜房网对李忠此前的申请行为提出了异议,认为属于恶意抢注。

起初国家商标局裁定上市公司搜房网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不过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复审推翻了先前的裁定,认为李忠的行为构成抢注,此后北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也维持了商评委的复审裁定。

不服判决的李忠于是将上市公司搜房网和商评委告上了北京市高院,2月13日,案件在北京市高院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

第三方法律界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由于两家公司申请的同为35类广告类商标,且中文部分完全相同,都是“搜房”,英文部分也十分相近,因此经营房地产广告业务的上市公司搜房网要获得“搜房”35类广告类商标,就必须阻止李忠的申请获准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搜房网要证明李忠的申请行为是恶意抢注,需要证明自己首先创立并使用“搜房”商标,并且“搜房”广告类商标的影响力在自己的手中产生——而这些都是两家搜房网争执不下的问题。

争议未了局

2月13日北京市高院的庭审成为了两个搜房网围绕“搜房”商标归属问题展开的最新一轮角力,双方律师在现场进行了近两小时法庭辩论,而双方的缠斗实际上已经持续超过7年,且至今未见分晓。

由于上市公司搜房网拒绝对此案置评,记者只能依据北京一中院的行政判决书,获得其向商评委以及北京一中院提交的相关证据内容。

上市公司搜房网提交的证据包括:1999年5月刊登于《北京经济报》、2000年1月刊登于《北京青年报》等媒体的新闻报道,以及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商、经纪公司以及广告公司、门户网站合作协议,以此证明soufun.com自1999年5月开始运行,并于2000年3月至2003年8月间在该网站投放了广告。

“2003年,两家搜房网的影响力都十分有限,因此影响力不足以构成抢注的必然因素,该案的关键还是在于谁创造了‘搜房’商标,以及谁在先使用这个商标。”前述第三方法律界人士表示。

而北京一中院最终认为,李忠的公司虽然较早注册了网站,并注册了相关域名、企业名称和商标,但不能证明其在上市公司搜房网之前已经开始在广告等服务商使用“搜房”商标。

此外法院认为,上市公司搜房网所使用的“搜房”商标,在李忠申请之前“在广告服务上已经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和范围,已为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知晓,可以认定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不过李忠并不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2003年互联网业还处于一片混沌的状态,那时候广告成为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尚在一个探索过程。”李忠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不能因为一家企业(指上市公司搜房网)后来以广告为赢利模式并取得领先后,就追溯说自己在先使用了广告商标。”

李忠表示自己此前曾向法院提供了自1999年以来的房地产广告合同、中邮专送广告、邮政黄页广告、户外广告等材料,试图证明自己的搜房网在先使用广告类“搜房”商标,但未获采纳。

在2012财年年报中,纽交所上市公司搜房网对该商标争议有简要披露,称在部分类别的商标申请中面临争议,“我们正在解决这些商标争议,但这可能需要花费数年时间。”

去年,上市公司搜房网总营收达到6.37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公司市值超过60亿美元,是去年表现最出色的中概股之一。李忠的搜房网去年营业额约为2.5亿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2010年9月17日搜房网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前其分别于2005年7月和2006年9月获得法国Trader Classified  Media和澳大利亚电讯Telstra2亿元及20亿元投资,这两笔融资成为上市公司搜房网迅速做大的关键,而两个搜房网的商标争议最早也就发生在这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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