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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被查,庭审时辩护人一句“乐视曾经起诉快播”把乐视推到了风口浪尖。乐视CEO贾跃亭微博被攻占,还连
快播被查,庭审时辩护人一句“乐视曾经起诉快播”把乐视推到了风口浪尖。乐视CEO贾跃亭微博被攻占,还连累乐事贴吧被爆。
虽然乐视是因版权问题举报的快播,而快播倒下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然而,宝宝们并不听,反正辩护人说了“乐视曾经起诉快播”,快播倒下就是你乐视的锅,你得背,一定要背。
那么,问题来了,腾讯也举报了快播,快播还因此被判以2.6亿行政处罚,这事有多少人知道呢?
企鹅怒而上告 快播被罚因版权
2014年3月18日,腾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快播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人民币。快播公司不服该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4年9月11日,广东省版权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快播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11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
快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事项无行政处罚职权、行政程序违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不足、行政处罚的数额不当等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2016年6月21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没有当庭宣判。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还是技术无罪?
腾讯说,你盗播我的东西,你侵权;快播说,冤枉啊,我只是提供了搜索服务,没侵权呀,就算有人侵权,那也是快播收录的第三方小网站侵权啊。
快播提供搜索服务,将用户引导至提供内容的第三方网站。仅从字面上看,快播貌似只充当了“无辜媒介”的角色,不过,快播到底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还要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说起。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除法律特殊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利,也使信息网络传播权更容易被侵权。快播声称只是提供了搜索服务,那么,提供技术就真的无罪吗?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该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技术无罪,但使用技术的人应该对其负责,不能将其用于为侵权提供便利上。尊重创作者的劳动,尊重版权,是我们每个人都应有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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