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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行为人被控“侵权行为”的认定。然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行为人被控“侵权行为”的认定。然而在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长的当下,取证难、确权难仍是困扰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难题。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权利人使用电子“时间戳”取证系统保全证据。电子“时间戳”取证系统可为通话录音、手机录音、拍照、摄像、网页浏览等电子证据向国家授时中心申请签发“时间戳”电子印章。
例如,在一起网络平台,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登录某网站购买侵权物品,然后对网页上的购物订单、商品展示图、网店信息介绍进行截图并通过电子“时间戳”取证系统上传至“时间戳”服务中心,“时间戳”服务中心系统调用授时中心的时间对前述电子证据签发“时间戳”印章,证明自权利人申请“时间戳”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从而将证据内容和取证时间予以固定。“时间戳”服务中心的收费每次10元左右,成本低廉。
“时间戳”是由国家授时中心对权利人取得的数据电文在联网状态下进行认证签发,能确保数据形成时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故可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
因此,权利人在取证过程中应保存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确保证据完整性,取证后要在第一时间申请“时间戳”认证,利于法官从取证时间与申请时间上判断证据内容是否被篡改。同时要保留购买的侵权物品实物、票据等,方便法官综合其他证据判断“时间戳”证据的效力。
对遏制知识产权侵权的泛滥,消费者或用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消费者及用户需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勿因贪图便利。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对侵权行为说“不”。
来源:信息时报(广州)
文章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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