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8月20日中华商标超市商标早报(最近很多明星吸毒被抓,我很担心汪峰,他应该发现了一个上头条的捷径!) 【段子】 网友对吸毒者的态度:彻底原谅柯震东,适当原谅高
8月20日中华商标超市商标早报(最近很多明星吸毒被抓,我很担心汪峰,他应该发现了一个上头条的捷径!)
【段子】
网友对吸毒者的态度:彻底原谅柯震东,适当原谅高虎、张默和房祖名,绝不原谅宁财神和李代沫。
起初我还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是当我分别看到他们的照片,我就彻底明白了,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商标新闻】
同利肉燕赢得商标之争 与依海肉燕对簿公堂达7年
16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飞来的一纸行政判决书,让福州同利肉燕的掌门人陈君凡松了一口气。
“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第127822号关于第3684415号‘同利及图’商标争议裁定。”这一判决意味着,福州肉燕同行依海肉燕持有的争议商标,不得再在酒吧、茶馆、咖啡馆、饭店、流动饮食供应服务上使用,今后市民或游客在福州买到的具有“同利肉燕及其商标图”的食品,都将出自同利肉燕之手。
从2007年开始,在长达7年时间里,依海肉燕和同利肉燕这两家福州“中华老字号”对簿公堂差不多有20次。每年的海交会,作为指定饮食供应商之一的同利肉燕,都会被依海肉燕投诉至工商部门,投诉理由是同利肉燕侵犯其注册商标权。
201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同利及图”商标的争议裁定书。昨天,在陈君凡提供的复印件上,记者看到申请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同利肉燕老铺,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为,申请人同利及图形商标历史悠久,曾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在国内外已经具有很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人请求认定其“同利及图”商标为指定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被申请人宋某某(即依海肉燕注册人)构成复制和模仿申请人驰名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请求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最终,裁定书认为,被申请人的商标在酒吧、茶馆、咖啡馆、饭店、流动饮食供应服务上,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予以撤销。
记者了解到,被申请人依海肉燕不服裁定,收到裁定书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于今年8月8日裁定:宋某某采用与同利肉燕商标相近的“同利及图”作为商标,使用在酒吧、茶馆、咖啡馆、饭店、流动饮食供应服务上,易使相关消费者联想到该品牌与陈燕君(陈君凡女儿、同利肉燕第五代传承人)所经营的同利肉燕老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而造成误认误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本案适用2001年《商标法》。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利及图”商标争议裁定。
商标利害关系人是指哪些人?
《商标法》第53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上述规定中的“利害关系人”是指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每日特价商标】
使用商品或服务:家用器皿;纸或塑料杯;饭盒;日用搪瓷塑料器皿(包括盆、碗、盘、壶、杯);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瓷器;瓷、陶瓷、陶土或玻璃艺术品;饮用器皿;盥洗室器具;化妆用具;
中华商标超市网是全国最大的商标注册交易平台,2013年商标代理量全国第一名,商标转让量连续十年全国第一名!
中华商标超市网官方微信:gbicom
二维码:
回复【1】了解国内外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步骤以及价格情况
回复【2】专属商标顾问一对一贴心商标猎头专业服务
回复【3】我将帮助您解决商标案件难题如:商标驳回、商标续展、商标争议,商标异议、驰名商标申请、商标诉讼等一切商标案件
回复【4】查看您和小伙伴的商标注册进度情况
回复【5】我们将为优秀的您提供一份工作机会
回复【6】参加领取价值200元的商标设计抵扣券/专利业务优惠劵活动
回复【7】您可以直接联系我,我将帮助您解决一些商标问题!
回复【8】跟小标赛赛智商!够胆你就来!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