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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记者从重庆高新区了解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并施行。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办法》将对单件专利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9月1日,记者从重庆高新区了解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并施行。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办法》将对单件专利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区域内注册、经营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围绕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标准管理给予资助奖励。
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按照《办法》将分别获得100万元/件、50万元/件、20万元/件奖励。新获得市级及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资助的单位,重庆高新区将按照国家或市级财政资助经费1:1予以一次性配套资助。
在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方面,《办法》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核实后的维权支出成本,按当年实际费用100%的标准予以资助。对企业开展的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对企业开展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40万元。
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方面,获得国家或市级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的单位,重庆高新区将按照国家或市级资助经费1:1予以一次性配套资助。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单位,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贴息资助,获得贴息年度累计不超过3年。
在知识产权高标准管理方面,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重庆高新区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总部设在重庆高新区的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重庆高新区将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根据《办法》,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相关单位可根据每年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知识产权奖励资金则无需申报,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各级奖励文件进行审核并兑付。”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亮点之一,《办法》引入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金融新业态,鼓励高价值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现高价值专利的市场经济价值,将进一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助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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