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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开庭公告显示,腾讯控股旗下的两家公司将vivo品牌的运营主体等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开庭公告显示,腾讯控股旗下的两家公司将vivo品牌的运营主体等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案件的案由为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将于5月20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其中,原告/上诉人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丹宇经贸有限公司。
截图自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据报道,此轮诉讼是腾讯应用宝诉vivo利用手机底层系统的优势,限制用户正常下载、安装应用宝以及通过应用宝下载安装其他应用等,并诱导用户到vivo自带的应用商店下载或安装应用。法院为此作出了诉前行为保全。
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曾披露过腾讯及vivo相关公司的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但该裁定书的落款日期为2017年1月,且是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
两相比较,原告/申请人均为腾讯控股旗下的两家公司,但被告/被申请人仅有一家公司重合,上述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涉及的另两名被申请人是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浦口区浦诚通讯器材经营部。
截图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该裁定书显示,在用户下载“应用宝”和通过“应用宝”下载其他应用程序的过程中,vivo手机上实施了反复弹窗提示、设置倒数计秒默认取消安装、设置跳转到“vivo应用商店”链接按钮等行为,影响了用户的判断,干扰了用户的正常选择。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多项情况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在停止上述行为前暂停销售vivo手机。
即将开庭的案件是否对应的是上述诉讼保全裁定书?5月19日,红星资本局就此次案件情况采访腾讯控股相关人士,但对方表示暂无消息可提供。
另外,记者还致电vivo在官网披露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回电,截至发稿,尚未得到任何回复。
来源:湾区知识产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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