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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合作经营模式中,香港迪士尼每年需支付给美国迪士尼高额的管理费和特许费。这些高额特许费被当作经营性开支,这正是香港迪斯尼项目亏损的根本原因
据了解,在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合作经营模式中,香港迪士尼每年需支付给美国迪士尼高额的管理费和特许费。这些高额特许费被当作经营性开支,这正是香港迪斯尼项目亏损的根本原因。美国迪士尼动画公司三维动画总监凯文·盖格有个观点是“加工生产提供服务,知识产权决定一切”。迪士尼正是这样做的。换句话说,即使迪士尼项目经营不善,美国迪士尼仍然凭借知识产权收取可观的特许费;如果项目产生利润,美国迪士尼还会以知识产权投入获得43%的股权收益。
其实,迪士尼的做法———在合资合作中,除了股权收益之外,还通过知识产权杠杆获得高额利润———是跨国公司常用的手段。有的人斥之为“剥削”。
因为很多跨国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许可,不知不觉地从合资合作企业手中拿走了大部分利益,甚至使合资合作企业连连亏损,而跨国公司却依然能够依靠许可费获得稳定的收入。“知识产权剥削”这个概念正是为了凸显一个事实———很多跨国公司(或许是绝大多数)都会利用知识产权从合作者那里夺走过多的利益。
当然,“剥削”并不容易让人接受。维基百科解释说,在多数状况之下,剥削被认为是一种不道德、违反正义的行为。比起剥削来,另一个词更多的被中国企业所了解———“陷阱”。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很多中国著名名牌在合资合作的过程中被外方企业有意识的淡化使用,并在短短几年之内就被外国品牌取而代之。在饮料行业,原来所谓的“八大名牌”,六个都因为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合资而销声匿迹,这被当作“典型”经常宣传。对于“陷阱”我们注意了,警惕了,防范了;而对于“剥削”,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跨国公司这些洋凤凰,我们往往在“筑巢引凤”的时候,却丝毫没有觉察到“引狼入室”的风险。
事实上,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剥削模式,套路并不复杂:与中方企业合资成立公司后,跨国公司虽然乐于合资公司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它不是转让而是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
甚至在合资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推出的新品牌或使用的新技术,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仍然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从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一下目前中外合资企业使用品牌的商标注册人,就能知道这个结论所言非虚。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合资企业使用知识产权,必须支付价格不菲的许可费。
如此一来,跨国公司对于合资企业至少享有双重收益:知识产权许可费和股权收益,甚至通过捆绑销售享有知识产权的核心部件获得更多利益。有的合资企业支付完知识产权许可费后,可能已没有利润给中国股东分配,甚至还亏损了。除了合资,在并购过程中,中国企业也容易成为“剥削”的对象。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高潮跌起,在金融海啸中更是“逆势抄底”。
然而,有的企业收购的只是外国企业的工厂,同时还解决了对方的就业问题,却并没有获得更有价值的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反,作为收购方的中国企业,还得继续购买对方的专利技术或商标许可。
早在2003年1月,迈克尔·皮瑞曼就在美国《每月评论》上发表文章《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抨击知识产权是西方资本集团借用国家力量保护,维持其垄断地位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剥削,从而阻止资本利润率下降的一种实用手段和伎俩。
从实际情况来讲,尽管有时候显得无可奈何,但中国企业并非不懂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剥削”,已有一些企业开始对这种“剥削”戒备于心。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竞购欧宝失败,主要问题就是因为没有和通用汽车在转让轿车设计和技术的知识产权上达成一致。
北汽认为欧宝车型的知识产权对其很重要,而通用则担心这将损害其在华利益及与合作伙伴的关系。显然,北汽不愿意收购一个欧宝的空壳子,还要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任由通用公司摆布。警惕知识产权剥削,并不是反对和跨国公司合作。有人嘲笑说,高通的律师比工程师还多,打专利官司比搞开发还重要。
其实,这反映了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无以复加的重视程度。就像温家宝总理指出的:“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中国企业必须了解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游戏规则,才能避免陷阱,不受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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