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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抖音用户剪辑《云南虫谷》视频片段,抖音被判赔偿腾讯超3200万元,这一消息直接导致很多网友懵了!
因抖音用户剪辑《云南虫谷》视频片段,抖音被判赔偿腾讯超3200万元,这一消息直接导致很多网友懵了!
怎么回事?
抖音属帮助侵权,判赔3240余万元
《云南虫谷》为腾讯公司旗下企鹅影视出品的悬疑冒险网络剧,改编自天下霸唱小说《鬼吹灯之云南虫谷》。全剧共16集,豆瓣评分6.1,有超过15万用户标记“看过”此剧。
原告腾讯公司发现,2021年8月30日《云南虫谷》在腾讯视频独播之后,抖音上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该剧剪辑片段。
于是在2021年9月22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抖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
本案于2021年10月8日由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开庭前,腾讯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上升至9000万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用户发布《云南虫谷》剪辑片段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抖音平台上有大量用户对涉案作品实施了侵权行为,虽然抖音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因此,抖音属于帮助侵权,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抖音抗辩称,相关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数量众多,抖音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且根据法律规定,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服务,没有内容审查义务。平台已经提醒用户上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制作成本、知名程度、被告侵权行为性质、可能获益等因素,法院酌定腾讯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利益损失为平均每集200万元、总计3200万元,并要求抖音支付腾讯42万余元的合理维权费用。
此判决打破了全国同类案件的判赔记录,是目前最高记录的16倍、部分同类案件的上百倍。法院还在判决中指出,本案不适用于惩罚性赔偿。
3200万的金额,也是腾讯获得的影视版权类案件最高赔偿,不仅超过了本案腾讯最初索赔金额的3倍,也刷新了全国法院网络影视版权案件赔偿记录。
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将对本案提起上诉。
不是个例,但赔付金额之多实属第一
针对如此高额赔偿的判决结果,据西安中院提供的判决书显示,《云南虫谷》改编自文学作品《鬼吹灯之云南虫谷》,单集作品制作费用约为66.8万元,涉案作品共计16集,抖音平台上存在有包括侵害涉案作品从第1集到第16集在内的全部内容之侵权短视频。
判决书显示,根据查明的事实,抖音对于平台中的用户大量、密集实施地对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在《云南虫谷》权利人反复进行事先预警、事中投诉、提起诉讼、申请行为保全的情况下,难谓不知。
故西安中院酌情认定网络剧《云南虫谷》著作权人因微播视界(即抖音平台运营方)实施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遭受经济利益损失平均每集网络剧为200万元,经济损失总计3200万元。
同时,微播视界还应支付腾讯公司、西安腾讯因对涉案作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超42万元,总计超过3240万元。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短视频侵权泛滥对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极大,各地法院均普遍加大了判赔力度,但就个案中究竟应当如何确定判赔额,是依据涉案作品的影响力、制作成本以及可参照的剧集许可费,尤其是被诉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侵权获利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类似高额赔偿,在此前并非没有先例,但数额如此之高尚属首次:爱奇艺曾因盗墓笔记之《老九门》起诉快手,获得终审判决,该剧总计48集,获赔100万元,平均每集2万多元。
《老九门》的获赔已相对较高,要知道各地法院同类案件的判赔金额整部作品也仅在几万元到百万元之间。
也因短视频侵权泛滥,对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极大,各地法院均加大了判赔力度。
据悉,天津三中院针对抖音起诉爱奇艺侵害其平台上,自媒体作者“老万带玩房车”制作的玩房车心得和体验短视频著作权一案作出判决,判令爱奇艺赔偿抖音900万元人民币,彰显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一案件也具备了一定的参考性。
而在腾讯诉抖音案中,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以每集200万元、总额超过3200万元的标准,打破了全国同类案件的判赔纪录,是去年最高纪录的16倍、部分同类案件的上百倍。
保护原创,助力版权视频产业链有序运行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施行,号称史上最为原创撑腰的制度:一旦发现侵权,最高可获赔500万!
监管力度重磅加码,行业版权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加强。不仅仅是腾讯一方,早在今年4月份,超过70家影视传媒单位集体声讨短视频侵权问题。
一切都在向着版权利好的方向在发展。
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其中一个重点整治方面就是开展文献数据库、短视频和网络文学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文献数据库未经授权、超授权使用传播他人作品,未经授权对视听作品删减切条、改编合辑短视频,未经授权通过网站、社交平台、浏览器、搜索引擎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等侵权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近年来,各级法院也在积极探索提高法定赔偿数额、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2022年4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指南》,其中明确提出侵害著作权倍数的考量因素要考虑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手段、方式;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权利客体的热播期、热映期或者集中宣传推广期间;侵权平台的规模,侵权持续传播时间,侵权内容的数量及点击、下载、浏览量情况等。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山副教授认为,短视频平台上侵权泛滥,在搬运、切片成为部分短视频博主的重要引流方式后,短视频平台必须主动加强监管,积极保护原创,如此方才能让版权视频产业链有序运行。
在他看来,短视频有自己的商业模式,但任何商业模式都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为手段,短视频企业也不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不应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慷他人之慨。
对于赔偿数额,要破除平均主义的思维定势,明确作品作为文化商品的属性,按照市场价值确定赔偿数额,避免脱离市场价值本身的无意义比较。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综合快资讯、九派新闻、新浪、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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