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无效20件!李小龙女儿与真功夫商标纠纷新进展

来源:作者: 2022-11-042439

一个快餐品牌,一个武术宗师,两者“缠缠绵绵”12年,关于商标的纠纷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

  一个快餐品牌,一个武术宗师,两者“缠缠绵绵”12年,关于商标的纠纷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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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信息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真功夫20件图形商标“无效”,并出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被裁定无效的图形商标,均酷似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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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商标与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

  #真功夫20件商标被裁定无效#这一话题登上热搜。

  据悉,真功夫注册的“真功夫及图”“真功夫”“真功夫功夫送”等20件图形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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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在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前,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就已将真功夫告上法庭。

  早在2010年,真功夫就被李小龙女儿李香凝担任法人代表的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商标侵权,一直未有定论。

  2019年12月25日,李小龙公司将真功夫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2022年8月25日,李小龙公司诉真功夫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就在8月25日当日,#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快餐索赔2.1亿#一话题登上热搜。

  彼时“真功夫”曾回应,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我们已经使用了15年。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针对此次被无效宣告的20个商标及图,真功夫相关负责人称,被宣告无效的20个“老的”真功夫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及其他争议,“有待上海法院判。”

  李小龙——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认为,李小龙是一代武术宗师,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的首位华人主角,被誉为“功夫之王”。

  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

  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即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裁定书显示,依照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这些争议商标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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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商标的纠纷持续已久,那么,李小龙的肖像权到底属于谁呢?公开报道显示,李小龙之女李香凝在2010年就已经陆续买回其父的影片及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此后,李香凝在中国成立维权办公室,采取多项措施维权。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表示:从有这个品牌的时候,我就一直以为是李小龙后人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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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早在2010年,真功夫便被李小龙女儿李香凝担任法人代表的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商标侵权,一直未有定论。直到今年8月案件开庭审理,争议商标才被予以无效宣告。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15年,真功夫曾对品牌形象进行升级,对商标LOGO的字体和漫画进行了一定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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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功夫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适应新一代消费者对于时尚、个性化的需求,真功夫于2015-2016年进行了品牌升级,逐步全面使用了新LOGO。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件老商标宣告无效,对真功夫的运营不会产生影响。

  关于无效宣告,对判决结果有无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些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对接下来的判决结果是否会有影响呢?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商标无效的裁定一旦生效,那相应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等于从始至终不存在过,而且,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的理由是真功夫的注册商标与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那李小龙女儿在民事案件的诉求“请求停止使用李小龙的形象”,自然顺理成章地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相关人士表示,这次无效的注册商标并不涉及真功夫公司名下的其他商标,特别是中文“真功夫”商标,也就是说,“真功夫”三个字的使用是不影响的。

  另外,真功夫的招牌、宣传等早就完成图形商标的升级换代,其没有再使用最近被无效的注册商标。因此,如果真功夫败诉,除了赔偿外,对公司的其他影响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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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功夫的业务模式、运作方式包括品牌形象,近几年都在迭代,所以并不会因为少了一个人物形象而大打折扣。

  但李小龙女儿李香凝一方认为,真功夫系列商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李小龙的经典形象,借助知名人士效应获得利益。

  真功夫使用形似李小龙肖像作为商标多年,最早于2004年申请注册,此前,真功夫名为“168蒸品快餐店”,后更名为“双种子”。

  如今,在案件尚未有定论的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20件真功夫系列商标无效宣告裁定,或许预示着案件的走向。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真功夫使用了和李小龙形象相似的卡通形象作为其注册商标,李小龙形象在其商标图像中的可识别性较高,因此有涉嫌侵犯肖像权的可能。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相关规定仅仅强调了肖像权的权利地位,对于肖像权的概念、内涵、表现形态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但民法典施行后对肖像权的含义作出了详细解释,根据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可识别性是认定肖像的关键,只要能够通过人物发型、动作、衣服颜色和款式等外部形象识别出某一特定人物,那么该载体就是‘肖像’,只要足以辨别出某一特定的自然人即可。

  虽然该商标已经核准使用了十多年,如果符合侵犯商标权的构成要件,也会被判侵权。目前知识产权局又宣告此商标无效,此商标在后续诉讼中存在被判侵权的可能极大。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综合金羊网、北京商报、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证券时报、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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