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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经旺旺及 注册商标 的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人彭桂阳私自使用,制造假旺旺。昨日(21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
在未经“旺旺”及注册商标的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人彭桂阳私自使用,制造假“旺旺”。昨日(21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该案是由知识产权庭审理的第一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也是全省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第一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2011年2月底,彭桂阳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村早禾组租赁一民房,组织人员生产“碎冰冰”。且在未经“旺旺”及注册商标的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外包装上使用“旺旺”、并已销售82件。2011年3月31日,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将被告人彭桂阳当场抓获,并扣押尚未销售出去的1602件“旺旺碎冰冰”、带有“旺旺”标识的塑料膜及纸箱,以及封口机、包装机、灌料机等生产工具。经鉴定,被查实的假冒 “旺旺碎冰冰”共计价值11万多元。
昨日(21日)上午,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彭桂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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