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散装雀巢商标威化饼 一男子被判刑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作者:未知 2015-03-201511

近日,河北省盐山县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张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初,曾在天津雀巢公司打工的张旭筹划购买其他品

近日,河北省盐山县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张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初,曾在天津雀巢公司打工的张旭筹划购买其他品牌的威化饼假冒成雀巢产品。他将河北省盐山县一所废弃学校作为加工窝点,将购买的散装威化饼换上雀巢威化饼的包装卖到某批发市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万余元,非法所得5万多元。公安机关在其加工窝点当场查扣了已加工成假冒雀巢商标的威化饼32箱,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张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2年4月14日移送盐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取保候审期间,张旭脱逃,公安机关于2014年11月17日将张旭抓获后再次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盐山县检察院于2014年12月31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张旭案提起公诉。近日,盐山县法院结合案情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中细软呼吁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以知识产权的有力武器,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一条光明大道。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会尽快上传!!

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我的收藏
立即咨询
400-700-0065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询价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发布求购信息

*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会员登录
发送验证码 (60s)后获取
登录

登录即表示您已同意《中细软服务协议》

遇到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我们会持续优化网站,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认
收藏成功

登录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提交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