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优先,意为放在他人或者他事之前,是一种区别对待,是一种在很多时候人们都希望享有的待遇。优先权原则是专
优先,意为放在他人或者他事之前,是一种区别对待,是一种在很多时候人们都希望享有的待遇。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之一,其目的在于排除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抢先申请专利的可能。作为一名有责任、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的“四有”小知,秉承中细软为中国创新加油的使命,今天就来给知己们分享一下专利申请优先权的相关知识。
优先权的诞生及发展
优先权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一种权力,即在申请专利时,各缔约国要互相承认对方国家国民的优先权。当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再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日期。我国1985年实施的《专利法》只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可以享有优先权。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专利法》增加了国内申请人申请专利的优先权。
优先权的分类
优先权可以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两种。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对原有的技术改进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为“外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依据中国与该外国的相关约定,享有优先权。
中细软提醒:两种优先权的不同不仅仅在于地域的差别,适用的专利类型也是不同的。国内优先权针对的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而国际优先权则包含外观设计专利,但外观设计专利的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优先权的获得
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衍生权利,优先权的获得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进行备案。我国《专利法》第30条明确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换言之,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才能享有优先权。
申请优先权的书面声明该如何填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讲究的是细节,在填写申请优先权的书面声明时同样不能粗心大意,任性而为。
在书面声明中申请人应当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声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关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在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
最后,小知提醒:由于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优先权才有效,因此优先权日的确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优先权日是指专利申请人第一次在外国或国内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