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2015年12月1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为我
2015年12月1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为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和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基本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细软作为中国领先的知识产权科技服务云平台,第一时间对该《意见》进行了解读,现分享给大家。
放宽知识产权行业准入条件
《意见》指出: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要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细软解读: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条件,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行业竞争水平,对于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同时,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这些都说明,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知识产权服务业也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且意味着知识产权行业将会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包括外资也可能会逐渐进入。
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意见》指出,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要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通过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
细软解读:我国实行有调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政策引导与宏观调控方向对于行业发展的重要性不容忽略。现在,《意见》提出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这意味着各地政府在政绩评价指标中,将纳入知识产权数据。因此,从社会和政策层面上看,企业越是拥有创新能力,越是拥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将获得越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同时,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也会随之大幅增长,各地政府也会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
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意见》指出,我国将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和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细软解读: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司法审判效率不断提高。但知识产权侵权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且随着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侵权行为呈现出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新特点。知识产权侵权多发伤害创新创业热情,企业反映强烈。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这意味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更趋严格。在我国过去的知识产权侵权惩治的实践中,存在着“维权成本高、侵权风险低”的不合理现象,《意见》新规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一情况,通过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以及针对恶意侵权实施惩罚性赔偿,将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追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以外,《意见》还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情况进行了突出强调。尤其是在一些领域中,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的存在,严重阻碍社会创新,因此这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重点方向。
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这将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社会公序良俗的建立。这一针对恶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专门设计,对于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置的科学化水平,将大有益处,从长远角度考虑,它将有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企业经营者会更多从长远出发考虑问题,有利于催生中国企业中“百年老店”的出现。
完善职务发明制度
《意见》指出,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上,要完善职务发明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收益比重,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
细软解读:科技创新离不开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二是单位对资金、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投入。要想激励科技创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就要平衡好单位和发明人的权益,让智力和资金的投入都能合理分享发明创造的收益,通过完善的职务发明制度,来激励双方的创新积极性。
职务发明制度的完善方向将会是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或者公平协商,合理确定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激励双方的创新积极性;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采取“约定优先”原则,尊重单位与发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法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情况,建议规定法定最低标准,以保障职务发明人获得合理的奖励报酬。
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意见》指出,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上,要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加强对高技术领域的投资。
细软解读:2008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2014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92.8万件,连续四年稳居世界首位,商标注册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但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核心专利少、品牌价值小,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偏低。
因此,建设一个高效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对于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和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也特别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加强对高技术领域的投资。
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着手建设1个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2个特色试点平台以及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化经营能力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从而搭建一个大规模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上,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细软解读: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但存在制约其发展的诸多问题,如融资难、科技投入不足、竞争力弱等,说明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我国政府可利用政府采购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对策是: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律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制定科技型产品及国货的认证制度,加大采购力度,建立中小企业管理委员会,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经济支柱,这不仅取决于知识产权可以直接创造产业收入,也受知识产权所创造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只有27%左右,远低于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通过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肩负起“顶梁柱”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
《意见》指出,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上,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加快落实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知识产权信息采集程序和内容。完善知识产权许可的信息备案和公告制度。
细软解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有利于激活创新资源、降低服务门槛、激发服务业活力。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一方面能使创新者及时掌握世界高科技研发及产业化最新动态,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能实现公众对专利审批流程的监督,有助于提高专利审查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专利审批的公信力。
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还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开放专利基础信息资源,是培育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其做精、做大、做强的基本条件。向全社会提供低门槛、高质量的专利信息资源,将减少信息开发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开发高附加值信息利用产品,培育新的信息消费热点,有力地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完善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是维护市场公平交易,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型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通过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能够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与转让公告制度,是维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市场繁荣的必要条件。
做好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预警
《意见》指出,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方面,要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同时,要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制定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调查应对与风险防控国别指南。
细软解读:我国每年海外获得专利数1万余件,还不到美国、日本的10%,知识产权贸易逆差逐年增加。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比较突出,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越来越高。截至2014年,我国连续13年因为知识产权侵权成为遭受美国“337调查”最多、涉案金额最高的国家。我国重点产业海外发展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应对较为被动,海外风险较高。
因此,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特别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等政策措施,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另外,为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意见》还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援助力度,拓宽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发展。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印发与实施,必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将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