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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过去,把握未来。2017年版权行业发布多条政策。今天就跟小知一起来回顾比较有影响力的十大政策。
1
《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印发
国家版权局2017年2月15日正式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全国版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版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版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规划从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完善版权行政管理体系、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完善版权涉外工作体系4个方面提出了26项重点任务,包括继续推进《著作权法》修改、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优化版权社会管理工作、加强版权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版权国际关系等,涵盖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规划还明确了全国作品登记数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全国版权示范创建数量等具体工作指标,作为版权工作的基本支撑。
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
三大基本原则
◆实施版权严格保护
◆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健全版权工作体系
四个方面任务
(围绕四个方面明确26项重点任务)
◆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
◆完善版权行政管理体系
◆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
◆完善版权涉外工作体系
三个重点项目
◆国家版权监管平台项目
◆国家版权示范工作推进工程
◆全国版权交易体系建设推进工程
2
国家级版权监测中心12426.cn上线
2017年4月19日,由国家版权局支持的版权监测中心官网(www.12426.cn)在北京宣布正式上线,平台将协助政府依法进行网络监管,版权方可通过线上进行版权认证、预警、监测、下线、取证诉讼、数据分析等系列维权工作。
版权监测中心依托“指纹特征比对技术”,利用人工智能搜索、云计算、版权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从海量信息中快速搜索疑似侵权内容,可实现全作品、全平台、全时段的版权监测、下线处理、诉讼维权等一站式监测维权服务。监测范围涵盖了全球PC全网、移动APP、智能电视、机顶盒、聚合APK等所有网络播放平台,并针对云盘、贴吧、直播平台、P2P网站等进行分类监测。
目前中心建立了专业的维权运营团队,已为多家版权方提供服务,下线率达到95%以上,中心还为国家版权局“剑网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3
广电总局将推九大举措
助力国家音乐产业促进工程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从9个方面实施国家音乐产业促进工程,推动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这是2017年11月3日举办的第四届音乐产业高端论坛上透露的消息。
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音乐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16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达3253.22亿元,同比增速达7.79%。中国正处于从音乐产业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新的发展阶段。
将实施国家音乐产业促进工程的九大举措如下:
一是加强智库建设,推动成立研究机构,建立音乐产业数据库,健全产业统计,深化产业研究,完善产业分析评价,强化顶层设计。
二是推进标准建设和应用,推广使用统一的标准,是产品融入国际市场和产业做大做强的基础。
三是强化行业培训,建立音乐专家库,推动产业实务教材策划出版,加强创作人才和新型产业人才培养,满足行业快速发展需要。
四是繁荣音乐创作,鼓励支持原创,激发创作活力,推动传统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和现实题材创作,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促进精品生产和传播。
五是壮大产业力量,加快融合发展,搭建大型平台,加强音乐产业基地和音乐小镇建设,培育大型集团公司和有影响力的音乐品牌。
六是进一步优化版权环境,坚决打击侵权盗版,推动完善授权模式和商业模式,推广版权登记,开展音乐版权保护情况调研,加强音乐作品版权监测,推动音乐作品广泛传播。
七是推动走出去,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企业和产品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打造国际品牌,传播中国声音。
八是实行工程带动和项目引领,建立产业项目库,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和国家音乐产业示范项目奖励计划。
九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扶持和强化产业第三方服务。
4
中国首部《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开始实施,这是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座里程碑,为我国电影产业走入法治健全时代,并向电影强国迈进提供政策引导与法律保障,同时促进中国电影产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也为中国电影“走出去”开拓了更为广阔的路径。
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电影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通过简政放权、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电影整体发展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水平。
该法除了总则,还就电影创作摄制、电影发行放映、电影产业保障、法律责任等各方面,明确了资质审查程序及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审查电影的权限,并对贴片广告和票房核算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虚报瞒报票房收入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方式,均有严格界定和处理办法。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国家鼓励各种资本和社会力量以投资等方式发展电影产业,并依法予以优惠。
5
国家版权局:音乐版权不应搞独家授权
2017年10月,国家版权局约谈境内外音乐公司及国内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要求对网络音乐作品应全面授权、避免独家授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表示,最近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网络音乐服务商纷纷采购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有的甚至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有的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独家授权的模式还可能导致盗版的反弹,会破坏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网络音乐服务商抢夺独家版权、哄抬授权价格,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广大网民和听众对音乐的使用,不利于本土音乐的创新创造,也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6
摄著协与7国签订中国摄影家版权保护协议
2017年10月,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与美国艺术家版权协会、英国视觉艺术家协会、法国视觉艺术家协会、西班牙艺术家版权协会、瑞典视觉艺术家协会、日本美术著作权协会和澳大利亚视觉艺术家协会签署版权保护协议,约定将由上述7国先行启动对中国摄影家的作品版权保护。此外,摄著协还与加拿大、荷兰、比利时、墨西哥等国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根据协议,上述7家组织在各自国家的互联网、公共传播领域,以及展览、广告、出版、租赁和租借、任何类型的复制等多个领域为中国的摄影家收取作品版权使用费,并把这些使用费转交给摄著协,再由摄著协转交给著作权人。
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国视觉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开始走向世界,不仅会为中国艺术家带来收益,也将为推动国际版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7
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停征
2017年3月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称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8
2017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破70万件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2017年软件登记情况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2月25日,2017年我国已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729874件,同比增长85%,登记量超出2016年全年30余万件,再次刷新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历史新高。
纵观近几年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我国软件登记量在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呈现出了跳跃式增长的发展态势。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登记软件109342件,登记量首次突破10万件,2014年登记软件218783件,登记量首次突破20万件,2016年登记软件407774件,登记量首次突破40万件。
2017年我国软件登记量之所以大幅增长,究其原因,除了受软件产业快速发展、软件研发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版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软件登记作用日益凸显等因素的影响外,国家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政策的实施,也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软件登记费自2017年4月1日停征以来,有效减轻了登记申请人的经济负担,极大的促进了我国软件著作权人的登记热情,软件登记申请量较停征前显著提高。
9
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成立
2017年4月26日,在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人民日报社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宣告成立。
联盟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国新闻社、中国搜索联合发起。
当天,国内115家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分别发布了《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要求任何机构或个人除《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剪辑、修改、摘编、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新闻作品。
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将在新闻作品版权统一管理、制定版权合作规则、组织共同议价、支持成员单位维权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媒体版权联盟将积极帮助成员单位充分依托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实现资产权益的最大化。同时,将秉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的原则,为新闻作品需求者合法取得新闻作品使用授权,构建公平、便捷的版权交易渠道,营造健康的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提供方便通道。宣言倡议社会各界尊重和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尊重和保护新闻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创作热情。
10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产业联盟在京成立
2017年7月12日,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产业联盟在京成立,该联盟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起,业内外100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联盟将围绕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加快推进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联盟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重大科技项目——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为基础,以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为主题,兼具技术研发联盟、市场应用联盟两种性质,目的是宣传、推广版权工程研发成果及其他相关技术成果,促进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发展与应用。据了解,版权工程已为多家传统出版单位以及数字出版企业批量注册了版权作品信息,已把侵权追踪技术成果应用到了网络文学反盗版实践中,并以版权工程技术成果为基础,开发了专门的电影数字节目版权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我国点播院线影片版权管理提供了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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