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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有人为贪一时之利掩耳盗铃——假冒他人商标销售自己的商品,结果落得偷鸡不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有人为贪一时之利掩耳盗铃——假冒他人商标销售自己的商品,结果落得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5月20日,新疆乌苏市工商局哈图布呼工商所查获一起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对当事人做出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20日,家住乌苏高泉镇的王军购进40袋棉种,放在自己的农资店里销售。4月27日,巴州一家种业公司的销售人员发现王军店里出售的棉种外包装商标涉嫌侵权,遂向乌苏市工商局哈图布呼工商所投诉。
当天,工商人员检查发现,王军购进的棉种尚未售出。经鉴定,结果显示王军销售的“富全”牌新陆中26号棉种包装袋上标注的商标图样颜色灰暗、字迹模糊,且与商标持有人注册商标的大小和清晰度不同。王军销售的棉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成立。
5月20日,乌苏市工商局哈图布呼工商所对王军作出了没收价值9500元侵权商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乌苏市工商局哈图布呼工商所提醒,购买商品时要认真核对商品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等,发现问题商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本网实习记者 杜疆鸣 通讯员 王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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