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在分类中搜索“”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热门商标推荐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宣布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及外观设计注册处将于2024年6月28日推行全新服务,发出电子版本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批予证明书。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宣布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及外观设计注册处将于2024年6月28日推行全新服务,发出电子版本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批予证明书。
发出电子版本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批予证明书的实施安排 :
1.由2024年6月28日起,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及外观设计注册处(统称 “注册处”)将开始向属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申 请人或代理人,发出电子版本(取代纸本)证明书。[1]
2. 这个预设安排涵盖于以下截止日期当天或之后公布的申请:
2024年3月15日或之后公布的商标申请;
2024年6月28日或之后发表批予的专利申请;
2024年6月28日或之后发表的外观设计申请 。
3. 在个别情况下,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可选择退出上述预设安排而改为收取 纸本证明书。[2]倘若如此,他们必须按以下通知期限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处 提出有关请求:
(a) 就商标申请而言:在“公布接纳注册通知书”的发出日期起六星期内;
(b) 就专利申请而言:在“发表批予专利通知书”的发出日期起两星期内;
(c) 就外观设计申请而言:在“接纳外观设计申请通知书”的发出日期起两 星期内。
4. 不属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的人士,即没有注册的一次性电子提交者及采用 纸本提交方式的人士,将继续收取纸本证明书。本署鼓励他们成为注册电子 提交服务用户,以受惠于新服务。
注释:
[1]前提是他们最后发送注册处的文件是透过电子提交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
[2]于过渡期间,如注册电子提交服务用户选择不收取由截止日期 2024年3月15日至2024 年5月31日 期间公布/计划公布的商标申请的电子版本证明书,他们 必须尽快及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3个月反对期的届满日通知注册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网站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