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中组部领导秘书,帮助办理商标注册获重刑

来源:未知作者:李晶 2010-05-211993

2009年6月下旬,周拥军、房汉忠经事先预谋后,在西城区某饭店内,由房汉忠冒充中共中央组织部领导秘书,以帮助办理注册商标为名,获取被害人王先生的信任,后于同年6月29日至7月

2009年6月下旬,周拥军、房汉忠经事先预谋后,在西城区某饭店内,由房汉忠冒充中共中央组织部领导秘书,以“帮助办理注册商标”为名,获取被害人王先生的信任,后于同年6月29日至7月7日间,陆续骗取被害人王先生钱款共计76万元。

在听说王先生正准备为公司生产的八宝粥饮品申请注册商标后,作为代理商的周拥军脑子里产生了利用王先生申请注册商标的机会“敲一笔”的念头,于是他和冒充中组部领导秘书的房汉忠一起,以房汉忠能“搞定”商标但需要费用为由,骗走了王先生七十六万元。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周拥军、房汉忠诈骗一案,法院终审判处周拥军有期徒刑十一年,房汉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据了解,周拥军从2009年3月开始代理销售王先生所在公司生产的饮料。同年6月,他听人说王先生到北京准备为其公司的八宝粥饮料申请注册“王老吉”商标,但是能将商标顺利注册好像不是很容易,于是他就想利用此事来“敲”王先生一笔。他将想法告诉了房汉忠,他打算让房汉忠冒充中组部领导的秘书,还让房汉忠熟悉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组部相关领导的名字。准备工作做好后,他与王先生取得了联系,他告诉王先生他认识中组部领导的秘书,可以帮其办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事情,王先生听后很高兴,让他带着“领导秘书”一起到北京找他。

6月27日晚上,在北京某饭店内,周拥军带着房汉忠与王先生见了面,按照他和房汉忠事先的设计好的计划,双方一见面,周拥军就将房汉忠以“中组部部长秘书”的身份介绍给王先生认识,在他们一起吃饭的过程中,他假装提到了王先生申请注册商标的事情,而房汉忠则紧接着表示可以为注册商标的事情提供帮助,并承诺王先生一周之内就能将注册商标的事情办妥,但前提条件是王先生要向其支付80万元的好处费。王先生听后觉得“那个秘书”能在很短的时间帮助自己注册好商标,多花些钱也无妨,于是他便很痛快地答应了。2009年6月29日至7月7日间,王先生通过转账和付现金的方式共向周拥军付款76万元,而就在王先生给周拥军付完款后,周拥军借机便离开北京回到了常州,不再接王先生的电话,并让他人转告王先生称自己患了胃癌,王先生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向公安机关报警。在此期间周拥军将骗来的76万元中的1万元给了房汉忠,并用其中的24万元以母亲的名义购买了一辆“奥德赛”汽车,在他被抓获时,尚有赃款40万元的赃款存在他携带的银行卡内。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周拥军伙同房汉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惩处。房汉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考虑到周拥军的认罪态度及退赃等情节,可对周拥军从轻处罚。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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