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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汽集团”)收到了广州市红太阳机动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红太阳”)的律师函,称江汽集团侵犯了其汽车商标专用权。为维护自己
今年4月,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汽集团”)收到了广州市红太阳机动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红太阳”)的律师函,称江汽集团侵犯了其汽车商标专用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江汽集团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确认对象就是江汽集团的椭圆包围五角星加JAC文字的汽车商标。
俩“同行”争起商标权
8月23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记者查询到,2005年2月17日,广州红太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图像为“大运DAYUN”文字与正圆包围五角星,内夹“运”字的图案。
后经过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商标局核准其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0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而2005年9月,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也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图像是椭圆包围五角星加JAC文字。
据被告“广州红太阳”称,在公告期内,其提出了异议,认为江汽集团的商标图案跟自己的“大运”商标近似,遂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目前,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还没有作出最后结论。
而广州红太阳又是山西通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在广州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这一注册商标也在通达集团的大运重型卡车上使用。
就在江汽集团对广州红太阳提起确认不侵权起诉之时,山西通达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将江汽集团和江淮汽车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认为其使用的商标侵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在合肥市中院进行审理。
双方表示愿意调解
开庭前,原告江汽集团前后共向法院提交了三次证据,但是在8月23日上午的庭审中,原告称以第三次提交的102份证据为准。
作为原告的江汽集团表示,自己使用的椭圆包围五角星加JAC的商标,与广州红太阳的“大运DAYUN”文字与正圆包围五角星、并内夹“运”字的大运商标并不近似。同时,江汽集团的商标是用在轿车上,而山西通达是用在重型卡车上,消费群体不同,也不会造成混淆。
“坦率地讲两个商标是有一些共同处,就是均有一个五角星,但这并不影响消费者对于汽车购买的混淆和误认,更谈不上侵权,更何况江汽集团的商标图像是立体的,而对方的则是平面的。”江汽集团的代理人称。
但是广州红太阳认为,两商标的主题图案是相似的,并且自己申请商标在先,江汽集团使用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明显具有相似性,而且广州红太阳在生产计划中也准备生产轿车,为了避免在同一类型产品中出现更多的商标混淆,才要求江汽集团修正其现用商标。
由于双方公司仍在庭外积极协商调解,庭审中,当法官问是否愿意调解时,双方的代理律师都表示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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