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授权过期不可擅自注册商标,从阿凡提商标案看知识产权边界

来源:作者: 2026-07-1542

家喻户晓的经典阿凡提形象深入人心,但围绕该形象的一起商业使用纠纷却持续多年。

  家喻户晓的经典阿凡提形象深入人心,但围绕该形象的一起商业使用纠纷却持续多年。

  2022 年,一家食品企业以经典卡通人物骑驴图案提交三款图形商标注册申请并成功登记。拥有该卡通形象完整着作权的文创企业获知后,立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据悉,该食品企业曾在2006年获得三年期形象使用许可,使用范围限定于食品包装,2009年许可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任何授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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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作出裁定,认定三件涉案商标全部无效。食品企业不服裁定提起行政诉讼,2026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该企业诉求,维持商标无效的行政裁定。

  纠纷并未就此落幕,7月10日,着作权持有企业针对食品企业提起的侵权索赔诉讼,在新疆当地法院开庭审理。


知识产权核心点

  1、在先着作权可对抗在后商标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擅自将他人在先创作的美术作品注册为商标,构成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可被宣告无效。

  2、授权到期≠永久使用:三年期授权到期后未续约,无权继续使用该形象,更无权将其注册为商标。

  3、“永久授权”主张未被采信:食品公司提交原始创作者的《授权书》主张“永久使用权”,但法院认为该授权仅约定部分食品包装上的使用,不足以证明其享有商标注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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