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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接到有关其中文名称涉及 商标 侵权及假冒的指控,原定今日上市的创兴集团突然急 煞车 ,要押后上市的时间。 根据公司注册处的数据显示,准备上市的创兴集团
由于接到有关其中文名称涉及商标侵权及假冒的指控,原定今日上市的创兴集团突然急 “煞车 ”,要押后上市的时间。
根据公司注册处的数据显示,准备上市的创兴集团(CW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2010年8月5日注册,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机械及精密工程解决方案。之前其中文名为“绰伟集团”,但在今年2月21日则易名为“创兴集团”。
此次指控创兴集团的为城中名门廖氏家族旗下的创兴银行,对于遭指控侵权,接近创兴集团的消息人士指出,“一个是做金融,一个是做工业,两者根本没有关系,实属‘无妄之灾’”。该人士并称,创兴集团旗下产品,自2006年起已开始使用“创兴”为品牌。再加上旗下个别子公司,亦以“创兴”为名,管理层才会决定在上市前,用回创兴集团名义上市。
创兴银行的发言人则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暂时不会对事件有任何响应。
律师黄国桐指出,创兴银行在本港成立已久,其名称深入民心。“这次事件涉及冒充,会令人怀疑采用同一名字,是否叨光或含沙射影,甚至是从中获得利益。”他解释,一般情况之下,当两间公司的业务范围不同,未必会构成侵权罪。不过,由于两个集团同属上市公司的范畴,创兴银行有理由去指控创兴集团。
黄国桐相信,假如要到法庭聆讯,创兴银行胜诉的机会更大。至于,当初公司注册处审批创兴改名,只基于名称有否相同,不会考虑业务性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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