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未火先爆 原创编剧追究署名权

来源:中细软作者:李梅梅 2015-11-161993

就在《芈月传》的宣传如火如荼时,观众们感叹在继《琅琊榜》之后又一部良心剧将要面世了,再不用忍受《云中

就在《芈月传》的宣传如火如荼时,观众们感叹在继《琅琊榜》之后又一部良心剧将要面世了,再不用忍受《云中歌》的胡编乱造了,这边一片喜大普奔的大好形势准备开播了,那边原创编剧蒋胜男炮轰剧组,蒋胜男声明称:我本人将我的原著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本53集,交付给制片方,期间无合作改编者。王小平女士仅提出廖廖几点审稿意见,被制片方列为编剧之一,最后直接冠名“总编剧”。这是要剥脱编剧著作权的节奏?出现了这种情况大家可能都习以为常了,因为在中国影视剧制作链条中,编剧是弱势群体的弱势群体。而小知想说的是,编剧们表灰心,美剧也是从这个时期走过来的,以后的路定会越走越宽的,不信你看小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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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孙俪和原创编剧蒋胜男

中国影视剧由以演员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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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一般的影视制作流程有两种模式,即制片人中心制和导演中心制。美国好莱坞电影多数是制片人中心制,就是制片人作为整部戏的核心,然后找编剧、导演、演员等。简单来说,制片人中心制是把影视剧当成产品,进行工业化、流程化的操作。

导演中心制是导演往往自己身兼编剧,有固定的演员及幕后工作人员班底,所有人围着导演转,来完成导演头脑中构思的那个作品。张艺谋导演的早期电影(女主角都是巩俐)是典型的导演中心制作品。这里有没有想到郭敬明?

而中国的电视剧行业多数是演员中心制,每部剧围绕着一两个明星运转,明星有极大自由度,可以为该剧指定导演,更可以带新编剧进组,大幅删改原有剧本。形成演员中心制的原因在于买剧机制。什么剧好卖呢?答案是有大明星的。如果一个投资3000万元的片子,两个大腕卷走2000万元,剩下编剧、灯光、音响、舞美、后期发行宣传从这里分,最终分到编剧手里的只有几十万元。在这个生态链中,导演已经沦为弱势群体,要唯演员马首是瞻,而编剧则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所以,出现不署名的情况那是很正常的,不过以后这种情况可能会微微好转。

还有一种剧组构建方式,是让编剧权力最大化的“编剧中心制”。“编剧中心制”比较像“制片人中心制”,只不过是由编剧亲自担任制片人。这个编剧组并不是一个人写整个剧本,而编剧组则是分工协作,例如一个人写人物,一个人写剧情,一个人记细节,最后这几位编剧会把自己的成果汇总到主编剧那去,由他再捏合成一个完整的故事。现在的美剧基本以这为主,因为美国观众更注重剧情,而不是里面有哪个大明星。

以演员为核心向剧本为核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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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的这种“编剧中心制”也不是一天建立起来的,其根源还在观众。观众想看剧情更好的剧,而非明星最多的剧,这就倒逼电视台也用同样标准买剧。美国电视剧行业从上世纪50年代即开始发展,而中国第一部电视剧是80年代才有的。美国观众也经历过从爱看大明星过渡到爱看精彩剧情的过程。换句话说,中国正走在美国曾走过的路上,对剧情的精彩程度会越来越重视。

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就拿我们曾经追过的电视剧来说,琼瑶是我们比较敬仰的大编剧、大作家,她的剧曾经捧红了多少位男神女神,当年的还珠三姐妹已经撑起了娱乐半边天。当时的几个小丫头可是名不见经传哦,可见还是多亏了编剧的功劳。

这和很多看似不起眼但播出后反映超好的热播剧一样,《媳妇的美好时代》、《我们结婚吧》,让海清、高圆圆登上女神的宝座。

拿眼下正红的几部剧来说,《琅琊榜》被评为良心好剧,但唯一不同的是剧组可能在演员、服装、剧本等各项工作中都下足了功夫。同样是郑晓龙导演的《甄嬛传》也是经得起考磨的好剧,不论主演是孙俪还是周迅,想必都不会影响收视的。

以上那些都是正面的例子,也有很多反例,《云中歌》就算是一个,按理说以杨颖的人气是能够吸引很多粉丝的,但很多人吐槽的对象也逐渐从演员的演技升级到剧本的粗制滥造。

前段时间国庆档的《夏洛特烦恼》也是以剧情取胜的例证,因为里面基本没有大腕。而《捉妖记》的成功与其说大家都冲着吴君如去的,最后都被胡巴俘虏了,而白百合嘛估计号召不起来20多亿的票房,只能说辣妈运气超赞。

纠纷中值得说明的著作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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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并没有把《芈月传》编剧纠纷的前因后果说得特别明确,在这里结合著作权的知识点简单归纳一下。

蒋胜男也就是剧本的原创编剧不满署名问题,其实已经牵扯到著作权了,在著作权的权利范围中分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精神权利就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而著作权中所指的保护期限指的是经济权利,而不是精神权利,因为精神权利是永久的。在《芈月传》中所涉及的就是精神权利中的署名权。

同时,在纠纷中还出现了原版小说的争议。郑晓龙、王小平则不承认有原版小说,而事实上《芈月传》的原版小说是存在的,作者还是蒋胜男,并且已经于今年出版了。在此要说明的是著作权不是授权产生的,是天然生成的,而著作权登记是一种很好的证明方法。如果此案中蒋胜男将写好的小说、网络上更新的小说或者出版的小说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话,就是很好的证明方法。

还有一种说法是蒋胜男违约提前将小说出版,是否违约有待考证,但很多制片方并不想肯定原创编剧的功劳却是事实,希望这样的局面因为观众的喜好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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