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归来要收“新” 你不可不知道的十月新法规

来源:中细软作者:彭文雪 2014-10-081255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 转载请注明出处: www.gbicom.cn 亲爱的小伙伴们,假期里看过了外面的风景,吃饱了妈妈做的美食,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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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伙伴们,假期里看过了外面的风景,吃饱了妈妈做的美食,现在坐在自己的小格子间里是不是有一种时光飞逝日月如梭意犹未尽的赶脚呢?有一种无奈,叫假期太快,不管你如何撒泼打闹,十一假期就这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离我们远去,小标不得不告诉你这个残酷的事实:今天开始上班了!!

新的一个月开始了,新月新气象,不仅是我们,连法规都有一些新变化了呢!今天,小标就特地给各位标兵们带来长假收心之作——你不可不知道的十月新法规!筒子们,收“新”啦!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由国务院出台的条例构建了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最鲜明的特点是强化信用约束,让不守信用的企业一处违法便处处受限。

《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这表明,对企业的监管将不再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主要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监督保障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我国“三农”发展中担负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上对合作社信用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可以使公众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积累商业信誉,促进公平竞争。

根据此《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当年开业(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起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对之前实施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处罚过重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在立法依据、适用范围、报告时间、报告方式、报告部门和报送责任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

《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

另外,因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经营条件各有不同,《办法》还设定了两种报送年度报告的方式。既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报送,也可以选择纸质书面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这两种报告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监督措施、年度报告的救济途径做了具体规定,违反年报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营异常名录的管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载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异议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制定《办法》对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其核心是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将存在不按规定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可以说,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是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相关配套规章的制定,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该《办法》从管辖分工、抽查分类、检查方式、企业责任和检查结果等多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可以顺利实施。

◎《广州市专利行政执行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了市、区专利行政执法管辖范围,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细化与完善,分别对专利行政执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辖原则、回避、专利侵权纠纷、调节和假冒专利行为查处的实体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

此外,由于广州商业开放程度比较高,对外经贸活跃,同时对专利行政执法重视程度较高,专利违法涉外案件占有一定比例,《办法》对于涉外案件也有了更加细化的规范,对境外形成的证据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将海内外企业在上海自贸区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门槛。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检验鉴定机构,将由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并审批。流转环节将大大减少,审批时限亦将进一步缩短。

另外,新管理办法删除了原来要求的“投资方三年从业经历以及35万美金注册资本“等条件,大幅度降低检验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与此相对的是,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检验鉴定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对机构不遵守从业规范的行为通过行政处罚予以追责,以形成完整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五部规章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配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修订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五部规章,并将于2014年10月1日施行。

其中,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今后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将不得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也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性语言,以及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等内容。

◎《天猫2014年度招商资质细则》10月11日正式实施

《天猫2014年度招商资质细则》将于10月11日正式实施,新的细则对入驻商家的商标要求更加严格,在一些类别中,入驻商家的商标必须符合“商标状态为R标且需注册满两年及以上,且在最近一年内未发生转让”的标准才能具备入驻天猫的资格。

同时,将很多类别入驻商家的公司注册资本提高至100万人民币,这就意味着,天猫大大提高了入驻门槛,以后中小卖家以及新企业入驻天猫将变得非常困难。

◎《茶叶分类》国家标准自将于10月27日正式实施

《茶叶分类》国家标准是我国首次对茶叶标准形式进行分类,对茶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和类别均有详细规定。

《茶叶分类》国家标准根据茶叶的特点,国标分别规定了15个茶叶行业专用术语和定义。明确以加工工艺和产品特性为主,结合茶树品种、鲜叶原料和生产地域进行分类原则,将我国茶叶产品分为绿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和再加工茶。

此次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推动茶叶质量检验工作的进行,为消费者权利维护和茶叶市场监督提供了很多便利。随着分类方法越来越规范详细,将来影响到茶饮品的商标分类也说不定。

以上就是小标为大家精选出来的十月新法规,虽然各行各业的法规有了一些变化,其中不免对企业多了一些限制和要求,但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相信作为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的各位来说,将来无论是对公办事还是市场竞争都会多了一份保障,少走很多弯路,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最后,小标在这里也要号召各位小伙伴们,收拾好心情,加快步入正轨的步伐。多学习新法新规,保你不吃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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