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罕泉”牌苏打水冒用“著名商标”

来源:千龙网作者:许明凤整理 2010-09-021041

伊势丹销售的世罕泉牌苏打水,宣称产品是世界罕见,泉中极品,其 商标 的核定使用商品并不是苏打水。而 润尔天然低碳矿泉水在产品标签上宣传产品具有医疗功效,让消费者误以为

 

伊势丹销售的“世罕泉”牌苏打水,宣称产品是“世界罕见,泉中极品”,其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并不是苏打水。而“ 润尔天然低碳矿泉水”在产品标签上宣传产品具有医疗功效,让消费者误以为矿泉水也能治病。


“世罕泉”的广告语8月25日,天津职业打假人林枫,来到位于和平区南京路上的伊势丹商场寻猎时发现,该商场销售的“世罕泉”牌苏打水售价为10.3元。其产品包装上声称“世界罕见,泉中极品,稀世珍藏,非君莫属”。


世罕泉苏打水林枫表示,《广告法》对产品宣传语言有着严格的要求,“极品”二字属绝对化语言,其含义表示是最好的水。


在包装瓶下部,该产品声称是黑龙江省名牌产品。经过查询,被评为黑龙江省级名牌产品的“世罕泉”,其核定使用商品为矿泉水而不是苏打水。而“世罕泉”苏打水则是齐齐哈尔市级名牌产品,说明该苏打水是冒用著名商标认证的行为。

 

林枫特别强调,名牌产品分为国家级名牌(即中国名牌)、省级名牌和市级名牌,三种等级认证不能随意互相冒用。


林枫认为,该产品的“极品”语言涉嫌利用绝对化语言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其冒用著名商标认证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8月27日,记者找到伊势丹客服部,就以上产品出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客服部的刘先生记录下产品的名称和问题后表示,他对这些商品的情况还不清楚,他会向商场其他部门的人员核实此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林枫已将上述产品情况向天津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进行反映。目前,该局已经对涉诉产品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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